(2020)粤0104民初5214号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
(2020)粤0104夷易近初5214号
朱军峰
本院受理(2020)粤0104夷易近初5214号原告中国宁靖洋家当保险株式会社深圳分公司与被告朱军峰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胶葛一案,因你(你们)今朝无法投递(着落不明),依照《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夷易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你们)看护布告投递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11236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通告密出之日起颠末六旬日即视为投递。你(你们)的答辩期为投递后的十五日内,举证刻日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6月24日10:30在本院228法庭(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公开开庭审理,过期将依法缺席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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